企业(民办非企业)社会保险登记
来源:社保中心 发布时间:2024-09-02 14:57:01 浏览次数: 次 【字体: 】
一、申报条件
用人单位自成立之日起30日内办理社会保险登记。
二、申报材料
(一)通过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企业及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,需提供:
开户银行基本信息(行名、行号);
(二)通过民政、司法、教育部门审批的企业社会保险登记,需提供:
1.开户银行基本信息;
2.民办非企业(社会团体)登记证书;
3.法人身份证。
三、服务对象
通过市场监管部门注册的企业或通过民政、司法、教育部门审批的企业。
四、办理形式
1.窗口办理
2.线上办理
五、办件类型
即申即办、打包快办
六、办理流程
受理(即时)→经办(即时)→反馈(即时)
七、收费标准
不收费
八、结果送达
短信、窗口、邮寄
九、咨询电话
本溪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:024-42818077
本溪市社保中心本溪县分中心:024-46824851
本溪市社保中心桓仁县分中心:024-48862191
十、办理时间
周一至周五 8:30-11:30;13:00-17:00(法定节假日除外)
十一、办理地点
市社保中心:明山区峪明路宏峪小区一号公建
本溪县分中心:本溪满族自治县小市镇文化街工商巷186-2
桓仁县分中心:桓仁满族自治县天后街09组3号
十二、办理机构
本溪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
本溪市社保中心本溪县分中心
本溪市社保中心桓仁县分中心
十三、设定依据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