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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

来源:社保中心 发布时间:2024-09-02 14:30:08 浏览次数: 次 【字体: 】

一、申报条件

1.需办理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跨省转移的参保人员;

2.需办理跨统筹养老保险关系转移人员;

3.养老保险关系转入人员必须在转入地已办理参保记。

二、申报材料

(一)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出至省外企业及机关事业单位,需提供:

1.身份证

(二)机关事业及省外企业养老保险关系转入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,需提供:

1.身份证;

2.缴费凭证。

三、服务对象

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、灵活就业人员

四、办理形式

1.窗口办理

备注: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跨省转入及转出,请在网上申报、办理

2.线上办理

五、办件类型

即申即办、打包快办

六、办理流程

受理(即时)→经办(即时)→反馈(即时)

七、收费标准

不收费

八、结果送达

短信

九、咨询电话

本溪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:024-42818081

本溪市社保中心本溪县分中心:024-46824851

本溪市社保中心桓仁县分中心:024-48862191

十、办理时间

周一至周五 8:30-11:30;13:00-17:00(法定节假日除外)

十一、办理地点

市社保中心:明山区峪明路宏峪小区一号公建

本溪县社保中心:本溪满族自治县小市镇文化街工商巷186-2

桓仁县社保中心:桓仁满族自治县天后街09组3号

十二、办理机构

本溪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

本溪市社保中心本溪县分中心

本溪市社保中心桓仁县分中心

十三、设定依据
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》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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